7月16日起,《禁止職場欺凌法》正式在韓國施行。該法明文規(guī)定:用人單位或員工利用其在公司內(nèi)的地位或關(guān)系,超出工作范疇,給予其他員工身體、精神和情緒上的痛苦或?qū)е鹿ぷ鳝h(huán)境惡化的行為屬欺凌行為。從今以后,讓女職員跑腿、泡咖啡、強制員工表演才藝、聚餐遲到要求罰酒等行為被將列入職場欺凌范疇,受到韓國法律的制裁。
韓國這部法律剛一施行,就在國內(nèi)引發(fā)了熱烈討論。韓國這部法律所涉及的問題,在國內(nèi)同樣存在。一部外國的法律,映照出了中國年輕人的現(xiàn)實處境,激發(fā)出了他們對種種職場亂象的共鳴。
在新聞評論區(qū),一些網(wǎng)友表示:如果連泡咖啡、罰酒這樣的“小事”也算職場欺凌,他們身邊的職場欺凌未免太過司空見慣。在很多人眼里,初入職場的年輕人幫同事端茶倒水、跑腿打雜,都是工作崗位的一堂“必修課”。他們在經(jīng)歷這些的時候,往往會被領(lǐng)導與同事灌輸“這是一種鍛煉”“這也是為了你好”的觀念,職場“菜鳥”無力與整個職場體系對抗,也只能自我麻痹,自欺欺人地相信這些“教導”。
與所謂的“鍛煉”相映成趣的,則是職場文化對“情商”的推崇。在這種文化的影響下,員工不僅要完成職責所系的工作,還要在工作時和下班以后與周遭的同事、領(lǐng)導“處好關(guān)系”。參加領(lǐng)導組織的聚會是“情商”,接受領(lǐng)導的勸酒也是“情商”,忍受同事講的葷段子是“情商”,對同事積極吹拍也是“情商”。這些讓人感到不舒服的場景,一旦冠上了“情商”的名頭,就仿佛天經(jīng)地義了起來,身在其中者有苦難言,只能期待“媳婦熬成婆”的那天。
面對職場欺凌,很多人一邊在網(wǎng)上吐槽,一邊想著忍忍就算了。然而,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,韓國的做法提醒我們:原來,職場欺凌也可以不被看做是一件小事,原來法律也能夠保護職場新人的權(quán)益。韓國的這一立法創(chuàng)新,無疑是有益的嘗試,我們也不妨觀察該法正式實施之后,能夠取得怎樣的成果。如果該法確實有力凈化了韓國的職場風氣,其他國家便也可以參考其立法思路與理念,解決自己國家的問題。
在這個充滿變革、日新月異的時代,年輕人正在各行各業(yè)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,如何讓年輕人在工作中擁有更強的獲得感,對社會發(fā)展而言有著重要的意義。要讓年輕人在職場中保持昂揚斗志,就不能讓他們總是被欺負。即便不用立法的形式對職場欺凌進行整治,對其加以充分重視也是必須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