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日報人民時評:推廣AED,織就更完善急救網
如果說AED是挽救生命的利器,健全的急救體系則是覆蓋更廣泛的保護網。在這張網上,每個人都是一個節(jié)點,“只有人人都有救人能力,人人才有獲救機會”
自現代心肺復蘇術逐步創(chuàng)立推廣以來,急救挽救了千千萬萬“不應過早停止的呼吸和心跳”,急救體系成為社會文明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
深圳地鐵各線路已配備500多臺AED(自動體外除顫器)、多次成功救人,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議立法推動布設AED,南京制定了在2021年前布置1000臺AED的計劃……一段時間以來,有關AED的報道頻頻見諸報端,相關話題引發(fā)關注。
AED是一種能夠自動識別異常心律并給予電擊除顫的急救設備,搶救心跳驟停患者的成功率遠高于徒手心肺復蘇。因其操作簡單且內置語音提示,便于非專業(yè)人員使用,AED也被譽為“救命神器”。去年7月印發(fā)的《健康中國行動(2019—2030年)》明確提出:“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設備配備標準,在學校、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和機場、車站、港口客運站、大型商場、電影院等人員密集場所配備急救藥品、器材和設施,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器(AED)。”在網上搜索“AED”,有成功施救的案例,有通俗易懂的視頻教程,還有能顯示附近AED位置的小程序。這些,體現出公眾急救意識的增強、急救體系的完善,映照著全社會對生命安全的高度關注。
推廣AED確有現實必要性。國家心血管病中心發(fā)布的《中國心血管病報告2018》顯示,估計我國每年發(fā)生心臟性猝死54.4萬例。目前,我國AED的普及率還很低。媒體調查發(fā)現,公眾對AED的認知水平不高,不會使用、不敢使用的情況普遍存在。設備配置不足、急救知識普及度不高、施救者心存顧慮等因素,都是推廣AED所面臨的障礙。
與消防設備不同,公共場所配備AED并非強制要求,多以鼓勵和倡導為主。由于AED設備耗資不菲,誰來出資、怎樣維護成為現實問題。從國外實踐來看,法律強制性要求有力推動了公共場所AED設備普及。據報道,有關部門正在推動普及AED入法,各地也在積極行動。例如,深圳已出臺《深圳市“十三五”AED配置使用實施方案》,北京市衛(wèi)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來北京的每個地鐵站都要配備AED。
有了設備,使用設備的人也很關鍵。如果說AED是挽救生命的利器,健全的急救體系則是覆蓋更廣泛的保護網。在這張網上,每個人都是一個節(jié)點,“只有人人都有救人能力,人人才有獲救機會”。近年來,我國全民應急救護知識水平有了很大提升,但持有急救培訓證書的人員比例仍然偏低。在普及急救知識方面,補短板的任務十分緊迫。此外,還應保護救助人的救人意愿。其實,民法總則作出了“免責”規(guī)定: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,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。在現實中,應當褒獎見義勇為行為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,努力打消救助人的疑慮。
自現代心肺復蘇術逐步創(chuàng)立推廣以來,急救挽救了千千萬萬“不應過早停止的呼吸和心跳”,急救體系成為社會文明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。有理由相信,在各方攜手努力下,我們一定能織好急救之網,更加有力地托舉生命安全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0年02月05日 05 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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