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陜西西安的網友爆料稱,某體育場貼出一則通知,內容是“足球場不能踢足球”。該球場門衛(wèi)解釋稱,不讓踢球是怕踢傷休閑遛彎的小孩,他知道規(guī)定不合理,但是只能執(zhí)行。為了避免踢球傷人,就拒絕為足球愛好者提供場地,足球場管理方的做法引起爭議。
足球場“不能踢足球”,跟“廚房里不許做飯,高速公路上不能開車”有一拼,都是荒誕不經的“黑色幽默”。按照門衛(wèi)的說法,之所以不讓人踢球,是因為之前有人踢球傷到了小朋友。這種管理措施顯然是因噎廢食,因為怕傷人就不讓踢球,照此說來,很多運動項目都不適合開展,足球場、體育館不如關門大吉。
足球是一項身體對抗性非常強的體育運動,比賽激烈時,運動員難免會發(fā)生肢體沖撞,造成身體受傷。此外,足球速度也快,近距離撞擊力很大,場外觀眾也要保持安全距離,以免被飛來的足球所傷。在正規(guī)的足球場地比賽時,觀眾要坐在觀眾席上,用護欄、擋板等隔開,以此避免意外事故發(fā)生。
有視頻顯示,涉事體育場內也有相關保護設備,但只用于正式比賽期間,對市民日常踢球沒有限制,也沒有工作人員的約束、管理,一旦他人入場,或靠近球場,就可能被誤傷。而且,此類體育場本身就是市民休閑鍛煉的綜合性場地,除了踢球,還有很多市民在體育場內遛彎、跑步、玩耍等,有的就在足球場邊上。
在足球場地完全敞開化、市民無間隔保護的情況下,踢球傷及他人的概率加大。在此類公共場所發(fā)生的意外傷害事故,除了當事人要賠償傷者之外,體育館方面也負有管理責任,需要承擔部分賠償。體育館之所以會選擇“足球場不能踢足球”,就是為了規(guī)避賠償糾紛風險。不過,體育館是公共場所,管理方此舉有逃避責任之嫌。
事實上,體育館可以采取更人性化的管理措施,比如實施錯時踢球,規(guī)定踢球的時間禁止其他市民入內,等等。如此,就能滿足市民的多元需求,皆大歡喜。而這對于管理方而言,花費不大,只是改變了管理策略,也容易辦到。
此事也提示公共場所管理者,在公共場所對外開放一事上,需要摒棄簡單粗暴的做法,采取精細化管理模式,只有這樣,才能滿足市民的多元化需求,適應時代發(fā)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