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(yī)生“騙捐”交易人體器官是犯罪
背景:安徽懷遠縣人民醫(yī)院,一名53歲女性重傷入院,被醫(yī)生宣布腦死亡,家屬在“器官捐獻登記”上簽名,死者肝腎器官被摘除,家屬拿到20萬元“國家補助金”。家屬發(fā)現(xiàn)“捐獻”有假,涉事醫(yī)務人員試圖再給46萬元封口費,家屬不為所動,向調查組反映情況。警方立案偵查,6名醫(yī)務人員以涉嫌侮辱尸體罪被逮捕。
新京報發(fā)表善水的觀點:雖然到頭來,被販賣的肝腎器官也會移植到需要的患者身上,可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捐獻器官的分配應當符合醫(yī)療需要,遵循公平、公正和公開的原則。實施手術的醫(yī)院通過“快捷途徑”獲得了器官,會不明白背后暗藏的玄機?現(xiàn)在相關調查還在繼續(xù),哄騙家屬以捐獻名義買賣器官的醫(yī)生自當嚴懲,但實施移植手術的醫(yī)生和醫(yī)院在其中承擔了什么角色,在個別案例背后有沒有一套“地下器官交易流程”……針對這些疑問,也應該順藤摸瓜,一并嚴查。非但如此,相比于事后查找原因,能否在各地推行嚴格的移植手術上報制度,要求每一例移植手術都在術前上報手術信息,也值得考慮。這里面的重點是填報器官來源,對于不是通過正當途徑分配來的器官,有關部門要及時叫停進行器官再次分配,或者在手術后對術者及受捐者進行嚴格審查,不放過每一個可能違規(guī)的細節(jié)。患者器官被買賣,的確再次驗證了我國器官來源的緊缺。如何讓更多即將逝去的患者愿意捐獻器官,確實需要破解難題。而這里面不可或缺的一點就是,醫(yī)生應該成為器官捐獻而非買賣的代言人,進而取信于那些患者及其家屬。鑒于此,解剖好本案這只麻雀,對涉案的違法人員嚴懲不貸,以凈化我國的器官移植領域,顯然很有必要。
小蔣隨想:人體器官之所以可無償捐獻、不可交易買賣,既涉及法規(guī)紅線,又牽扯人倫道德。無償捐獻是高尚的,可以避免許多道德爭議和私心雜念。除親屬之間一對一捐獻外,涉及第三方的器官捐獻與移植,都要通過專業(yè)機構的“排位”分配,是為了確保公平公正——沒有任何人的生命權高于另一個人的生命權。反過來說,如果放任人體器官買賣行徑,利益驅動不僅可能導致謀財害命,而且器官移植可能異變?yōu)椤皟r高者得”“富人獨享”,炒作、銅臭、赤裸將嚴重玷污生命本來的純潔。所以,人體器官買賣被法律法規(guī)嚴禁,是醫(yī)療職業(yè)道德的禁區(qū),“反正都是移植給患者”無法成為“免罪牌”。對醫(yī)務人員而言,應該很清楚上述利害關系,無論從職業(yè)道德角度,還是從遵紀守法層面,都不能參與違法的、私下的、黑市的人體器官交易。個別醫(yī)務人員禁不住利益誘惑,采用欺騙手段獲取人體器官,通過交易販賣人體器官,是對捐獻者及家屬大愛的褻瀆,還會擾亂正常的器官捐獻與移植秩序,極大加重接受移植患者的經濟負擔。涉案者將受到法律嚴懲,是咎由自取,給更多“白衣使者”敲響警鐘。就本案而言,我們還應向捐獻者家屬不為金錢所動表示敬意。器官捐獻與分配處于陽光下,無私奉獻被呵護珍視,才能獲得更多人的認同,“讓生命以另一種形式延續(xù)”才會行穩(wěn)致遠。
小蔣的話:大家好,我是小蔣 。國事,家事,天下事,天天都有新鮮事。你評,我評,眾人評,百花齊放任君看。觀點 各有不同,角度各有側重,只要我們尊重 客觀、理性公正。